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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754589229/2021-00019 文号:轮政办发〔2021〕29 号 发布机构: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10/27 17:10 发布日期:2021/10/27 14:10 有效性:有效 名称:关于印发《轮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轮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解读网址:轮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年)规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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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社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轮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州生态环境局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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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2021-2030年)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轮台县所辖轮台镇、轮南镇、群巴克镇、阳霞镇、哈尔巴克乡、阿克萨来乡、策大雅乡、草湖乡、塔尔拉克乡、铁热克巴扎乡、野云沟乡,4镇7乡,共68个行政村(含各乡镇牧业村),涉及29709户,95994人。

二、规划期限

现状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规划为2021-2025年;远期规划与县城总体规划、乡镇规划保持一致为2026-2030年。

三、规划目标

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努力实现轮台县农村地区水环境的基本改善,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一)近期目标

到2025年,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5.5%,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应接尽接,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考核办法,构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

(二)远期目标

到2030年,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行农户粪污、污水资源化利用,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加强运维管控,进一步提高设施达标率。

四、污水处理模式规划

按照因村制宜,分类治理原则,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用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或两者相结合的模式,并根据生活污水规模和范围,适度联合,适度突破行政村区域限制。

(1)县城周边农村集中处理(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规划城镇污水处理厂主干管网延伸范围周边的5个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

(2)各村庄建设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对于农村居民点分布较集中、生活污水量大且易于统一收集的21个村庄,建设污水收集管网,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等方式集中处理。

(3)“集中+分散”联合处理。对于农村范围较大,农村居民点分布集中和分散并存的24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采用“集中+分散”联合处理模式。农村居民点分布较集中的区域,建设一体化处理设施;农村居民点分布较分散的区域,采用单户化粪池或多户联合化粪池的方式收集生活污水,再经转运统一处理。

(4)分散处理。对居住相对分散,生活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18个村庄,结合户厕改造、标准化粪池建设计划,分散收集生活污水,再经转运统一处理。

五、污水处理标准

(1)排水体制。本次规划排水系统采用不完全分流制,即雨、雪水就近排入道路边沟、渠道或直接引入路边林地。

(2)污水量预测。农村污水量=规划人口×人均综合用水定额×污水排放系数,轮台县近远期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定额为80L/(人·d),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50%计算,本规划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量近期约为3874.44吨/日,远期约为3909.44吨/日。

(3)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本规划排放标准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和指标限值以实际发布为准)。

(4)污水处理工艺选择。本规划采用A2/O工艺,可以满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的基本要求,投资合理,节约占地,运行费用较低。

(5)尾水排放。本次规划农村生活污水经达标处理后,优先用于草地、生态林、荒漠的灌溉,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

(6)污泥的处理与处置。各村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转运至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污水系统近期规划

到2023年,优先完成27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轮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3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22座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为810m3/d;新建1座污水处理中心站,处理规模250m3/d。

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45.5%。

七、污水系统远期规划

远期规划按照不同的处理模式,完成41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进行污水处理厂(站)和配套管网的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38座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1215m3/d;新建1座污水处理中心站,处理规模250m3/d。具体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