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日轮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轮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汉杰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轮台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推动新时代检察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轮台、法治轮台,为奋力谱写团结和谐文明富裕幸福美丽的轮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