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2019年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现将2022年9月轮台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发现的隐患 |
处理情况 |
1 |
巴州金桥石油产品有限公司 |
1、各级岗位职责与单位实际不符;2、各类制度与单位实际不符;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
责令限期改正 |
2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分公司 |
1、该单位未按时开展开展防火巡查;2、该单位未按时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
责令限期改正 |
3 |
轮台县润仪雅美容养生馆 |
该场所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未设置第二安全出口。 |
责令限期改正 |
4 |
轮台县盛世之夜音乐餐吧 |
1、未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协议和检测报告;2、部分建筑室内消防设施标识未采用耐久性材料;3、各类制度与单位实际不符;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人员分工未明确。 |
责令限期改正 |
5 |
轮台县成长树俱乐部 |
1、重点单位消防档案组档不规范;2、消防演练和员工培训无记录。 |
责令限期改正 |
6 |
轮台县四运加气站 |
1、重点单位档案资料未按要求进行组档;2、未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 |
责令限期改正 |
7 |
轮台县名豪娱乐服务中心 |
1、十项制度与单位实际不符;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出现“公安”字样。 |
责令限期改正 |
8 |
轮台县塔河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
消防泵房内消防设施未悬挂标识标牌。 |
责令限期改正 |
9 |
轮台县梦情缘歌厅 |
1、消防档案材料未按要求组档;2、湿式报警阀设备间其隔墙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3、一层营业区南侧安全出口1.4米范围内设置踏步。 |
责令限期改正 |
10 |
巴州鸿泰棉业有限公司轧花一厂 |
1、生产车间内墙面及顶部棉絮未进行清理;2、生产车间内应急照明系统未通电。 |
责令限期改正 |
11 |
轮台县赵真商店 |
1、营业区所选用的1具手提式灭火器(生产厂商:兰州天河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型号:MFZ/ABC4A),筒体没有钢印,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12)第6.7.1.1条之规定。 |
责令限期改正 |
12 |
轮台县疆伊品尚肥牛火锅 |
收银区所配置的2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MFZ/ABC4A)的保险装置未安装铅封。 |
责令限期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