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所提供材料
1、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审核表2、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提出申请2、审核申请人员的失业保险参保情况3、审核申请人员的证书情况4、上报州人社局再次审核5、录入系统申报
三、政策依据
1、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巴人社发〔2019〕126号)
2、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33号)
四、办理条件
企业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并在取得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此项政策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五、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的,一个月内办理。
六、办理结果
自治州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三份,分送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社部门存档。
七、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八、监督渠道
企业监督、机关内部行政监督、社会监督。
九、责任追究
违规办理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办理科室
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科328办公室 咨询电话:468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