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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0日轮台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崔淑芳、肖春霞的辞职请求,依照《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崔淑芳、肖春霞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
同时,崔淑芳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轮台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