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754589229/2024-00233 文号:轮政办发〔2024〕13号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07/03 12:07 发布日期:2024/07/08 12:07 有效性:有效 名称:关于印发《轮台县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轮台县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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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社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轮台县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轮台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办理。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附件:轮台县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3

附件

轮台县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1

轮台县迪那河等6条河流流域防洪规划

轮台县水利局

第一季度

2

轮台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

轮台县水利局

第一季度

3

轮台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

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季度

4

调整轮台县城镇供水及污水处理费价格

轮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