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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轮台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4316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05-10 18:07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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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华、刘宁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轮台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燃气公司天然气入户存在乱收接口费的建议》提案建议(第154316号)收悉,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巴州新元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是否有权收取天然气入户安装费。依据巴发改价〔2011〕8号文件精神,自2011年2月20号起,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内新签订销售合同的商品房,将天然气入户工程实际结算金额计入商品房价格,任何单位不得再以其他形式向业主收取天然气入户工程初装费等相关费用。经调查,轮台县安居小区于2005年建设完工,故该小区不受巴发改价〔2011〕8号文件约束,巴州新元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向安居小区住户收取天然气入户安装费。

二、巴州新元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存在乱收费。巴州新元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天然气补装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向安居小区住户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前暂未发现乱收费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天然气收费价格监督工作,督促天然气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提高服务质量,自觉维护好燃气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分管领导:李根职务:党组副书记、局长

承办人:陈丽娟职务: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


轮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