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机构、时间、联系地址
受理机构:新疆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冬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新疆轮台县团结路党政综合楼4楼政府办公室418室
(二)提出申请
向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轮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lt.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擅自制作或修改的《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视为无效的申请。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
地址:新疆轮台县团结路党政综合楼4楼政府办公室418室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冬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送
地址:新疆轮台县团结路党政综合楼4楼政府办公室418室
邮编:8416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