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754589229/2024-00326 文号:无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2024/11/19 17:11 发布日期:2024/11/19 17:11 有效性:有效 名称: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示

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18号)要求,人民政府对职责权属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轮台县第十届人民政府第66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确认《关于印发轮台县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轮民规〔20231号)4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载明有效期的,按有效期执行;未载明有效期的,自原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5年。

二、废止《关于印发轮台县公租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轮政办规字〔20212号)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
      2.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附件1

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印发轮台县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轮民规〔2023〕1号

2

《关于印发轮台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轮财规〔2023〕1号

3

《关于调整轮台县城镇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

轮发改规〔2023〕1号

4

《轮台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

轮水利规〔2024〕1号


附件2

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实施单位

文号

文件名称

1

住建局

轮政办规字〔2021〕2号

《关于印发轮台县公租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