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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轮台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20 10:15 来源:轮台县妇儿工委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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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链接: 轮台县人民政府印发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用中长期规划指导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党领导妇女儿童工作的成功经验和重要举措。1992年以来,国家先后制定实施了四个周期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成为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根本抓手。2021年9月,国务院颁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2021年12月底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自治区“两规划”),为自治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

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自治区“两规划”)、《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巴州“两规划”),依据《轮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轮台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轮台县妇儿工委)研究起草两规划。

二、轮台县“两规划”编制起草时间、方法和步骤

一是2021年6月,县妇儿工委办依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形成轮台县“两规划”(初稿)之后,我们线上线下广泛征求轮台县“两规划(初稿)”编制意见建议,通过书面发函、电话沟通等方式征得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10条。二是2022年1月,县妇儿工委办依照自治区“两规划”(送审稿)和第一次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轮台县“两规划”(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之后,再次通过书面发函的形式征得县直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意见建议6条。三是2022年4月29日,县妇儿工委办依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自治区“两规划”、巴州“两规划”和第一次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再次修改完善,形成轮台县“两规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四是2022年5月8日,通过书面发函、电话沟通等方式征求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再次修改完善,形成轮台县“两规划”(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并报送巴州妇儿工委进行初步审核。五是对标对表《轮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及时沟通反馈,对承担轮台县“两规划”指标任务较多的县委组织部、县教科局、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等单位多次进行沟通。在大家共同努力下,经过三轮意见征集讨论,目前已形成《轮台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轮台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第四次征求意见稿)。

三、新一周期“两规划”与上一周期“两纲”的不同点

(一)新一周期“两规划”的转变。新一周期“两规划”的编制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依照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将新一周期“轮台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名称修改为“轮台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二是将新“两规划”实施周期由10年调整为5年,以便于轮台县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与轮台县经济和社会总体规划相衔接,进一步做到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三是要求各县依据本地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情况实际,编制本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改变目前一部纲要管全州,“上下一般粗”、未能体现各县差异和特点的现状。另外,根据自治区妇儿工委的明确要求,我们及时做到把妇女儿童发展及家庭建设目标任务纳入轮台“十四五”规划。

(二)新一周期“两规划”总体要求的变化。新一周期“两规划”总体延续上一轮“两纲”的框架体例,主要有两项变化:一是把“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目标”两部分合并统称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目标”。二是妇女发展领域由原来的7个领域扩展为8个领域,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儿童发展领域由原来的5个领域扩展为7个领域,增加“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

(三)新一周期“两规划”涉及领域、主要目标、策略措施的变化。

1.《轮台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主要有8大领域,总体目标是: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76项主要目标和91条策略措施。与上一轮纲要相比,妇女规划领域新增1个(妇女与家庭建设),主要目标新增10条,策略措施减少5条。

一是妇女与健康领域。在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等方面提出11项主要目标和12项策略措施。

二是妇女与教育领域。在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促进女性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女性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等方面提出11项主要目标和12项策略措施。

三是妇女与经济领域。在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农村低收入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提出9项主要目标和13项策略措施。

四是妇女与决策和管理领域。在保障和促进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鼓励支持女性参与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等方面提出10项主要目标和10项策略措施。

五是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在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提高生育保险参保率、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困难妇女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等方面提出9项主要目标和11项策略措施。

六是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为新增领域,从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从弘扬家庭文明新风尚、建立完善家庭政策体系、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9项主要目标和10项策略措施。

七是妇女与环境领域。强调提高妇女的思想政治意识,在促进妇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等方面提出8项主要目标和11项策略措施。

八是妇女与法律领域。重点关注妇女发展与权益的法律保障问题,在强化立法、司法和执法过程中的性别平等意识、完善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法律体系、增强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等方面提出9项主要目标和12项策略措施。

2.《轮台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主要有7大领域,即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69项主要目标和88条策略措施。与上一轮纲要相比,儿童规划领域新增2个(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主要目标新增10条,策略措施新增18条。

一是儿童与健康领域。在提升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水平、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等方面提出12项主要目标和14项策略措施。

二是儿童与安全领域。为新增领域,在创建儿童安全环境、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工作体系、预防和控制儿童意外伤害、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方面提出10项主要目标和12项策略措施。

三是儿童与教育领域。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等方面提出9项主要目标和14项策略措施。

四是儿童与福利领域。在建成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保障儿童基本医疗权益、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儿童公共服务需求得到公平满足、促进城乡儿童早期发展等方面提出11项主要目标和14项策略措施。

五是儿童与家庭领域。为新增领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回应新时代广大家庭新期待的重要举措。在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支持家庭生育养育的法规政策体系等方面提出8项主要目标和9项策略措施。

六是儿童与环境领域。提出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在保障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等方面提出9项主要目标和11项策略措施。

七是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执法工作、保障未成年人民事权益、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严惩利用网络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提出10项主要目标和14项策略措施。


轮台县妇儿工委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