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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4-17 12:52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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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链接地址:《轮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


      一、制定的依据

为规范本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为依据结合本县实际制定《轮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

二、制定的必要性

为建立全县统一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推动轮台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强化统筹,保障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三、办法起草的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轮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由轮台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起草,为了做好《轮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由县棚改办向县住建局纪委监委、发改委教科局、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局、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局、审计局、市监局林草局、税务局、轮台镇人民政府及城镇社区管委会等单位部门征求了意见。

四、主要内容

《轮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之相关规定制定,《轮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共有5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