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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4 13:06 来源:县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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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城镇地价管理体系,准确、客观反映我县土地市场地价变化趋势和价格定位,依据相关技术规程,我县对城镇基准地价进行更新并经轮台县第十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研究通过《关于批准轮台县城区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的决议》(轮人常发20238号),现向社会予以公布,本公告自202381日起执行新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原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1.基准地价范围

本次公告的基准地价为轮台县县城建成区及部分规划区,面积为24.22平方公里范围。

2.基准地价基准日

本次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2381日。

3.对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用地集资建房以及其他以划拨用地性质建设并出售的住房,凡在2023731日之前到自然资源局交纳土地出让金的购房人,出让金收费标准仍执行2017年出台的收费标准,之后按202381日新发布的基准地价交纳出让金。

轮台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用地类型

级别和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1

2

3

4

商服

650

480

350

230

住宅

420

300

200

130

工业

150

120

105

90

公服

250

180

130

100


轮台县人民政府

202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