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与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巴州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经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县各部门的认真审核,我县具备符合自治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的合作社3家,自治州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家,现将创建自治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级家庭农场的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1.轮台县金丽水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轮台县美旺农机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3.轮台县农惠农机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4.轮台县富壤家庭农场。
以上名单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及时拨打电话:0996-4690021。
轮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