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住房保障

轮台县公租房申请材料

发布日期:2023-03-14 11:19 来源:县住建局 浏览量:
打印 字体:【 微博 微信

申请公租房应当如实填报《公租房申请表》,并按照下列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单身人员需提供单身声明,签字并捺印);

2.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核查原件,留复印件);

3.社区(村)或单位提供的家庭收入和政治表现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4.个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5.其他需要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

申请办理机构: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所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受理地点:轮台县青年西路住建大厦三楼314

咨询电话:0996-4695921

监督电话:0996-4695549


   下载:轮台县符合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报表
          轮台县新就业职工住房保障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