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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1 12:00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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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关于印发<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办法><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验收办法>》(新自然资规〔2018〕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通过复垦方案审查临时用地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轮台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科联系。


附件:2024年临时用地第一批公示名单


轮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