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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2023年度述法报告

发布日期:2024-04-12 19:11 来源:县统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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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杨扬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升法治素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组织我局班子成员主动学法用法,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通过自学和“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等集中学习形式,先后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全局党员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用法治规范统计行为,对基层上报的数据,严格把关,认真评估,维护统计的公信力,以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服务于社会,以便更好提升统计形象。

(二)开展教育培训,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法治意识培训。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等内容开展学习。2023年度宪法学习4次,民法典学习2次,行政处罚法学习4次,各类法律法规学习20余次。二是抓好网上学法考试。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和考试,学法干部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三是组织参加“逢九必讲”培训。积极组织单位党员干部按时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逢九必讲”视频培训,认真领会精神要义,不断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安排干部参加执法培训考试。为加强统计执法检查队伍建设,今年安排我局驻村领导参加轮台县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并参加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的执法人员网上执法资格证考试,已有8人取得行政执法证。

(三)加强法治宣传、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一是深化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加强全县统计相关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党校培训课程,对全县中青年干部开展1次统计法律法规培训。逢会必讲法,在对企业进行的业务培训中,均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内容。二是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法。我们联合国家统计局轮台统计调查队,以全县开展的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为契机,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新方法、拓展新内容,充分利用网络、横幅和广场普法等方式,广泛地面向社会公众进行普法宣传和统计咨询活动。利用“四月宪法法律宣传月”、“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等契机,在文化广场、步行街、汉唐美食街发放统计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800余份、展出法治宣传海报8张,制作宣传横幅40条,提供咨询服务100余人次。

(四)守法为先,严格依法行政。一是从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集中学法、结合专业走访宣法等方式,分批、分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解读和宣传。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制止代填代报、授意填报、干扰上报、虚报瞒报等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先后实地走访企业409家、面对面宣传达800余人次,切实营造了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统计数据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关于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稿)》,共重点执法检查11家,立案6起,现已全部结案。

二、下一步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确保法治工作有序推进。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强化“四个意识”,抓牢统计工作的主动权,坚决贯彻落实有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切实履行好统计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把依法治统向纵深推进。

(二)强化统计监督检查。严格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协同自治州统计局相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配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部门,协同做好对干部队伍的统计监督,不断强化统计监督职能,认真落实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实施“一票否决”等相关制度,着力提升统计监督的有效性。

(三)统筹系统谋划,提升数据质量。坚持从源头抓起,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力度,把好入库、培训、审核、查询等各个关口。继续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转变作风,面向基层,重心下移,深入企业,靠前统计,加大对统计基础工作的检查和业务指导。